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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丨教育部2018年艺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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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9 07:14: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要求
  • 艺术类专业范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以及《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中“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和“民族文化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统称为艺术类专业。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得设专业方向。对因培养工作需要,确需在招生考试环节加以区分的,有关高校可设立招考方向(专业后加括号注明),如舞蹈表演(民族舞方向)。高校不得将专业目录中的艺术类专业列为其他艺术类专业的招考方向、不得将专业目录中的非艺术类专业列为艺术类专业的招考方向、不得将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变相修改名称后列为招考方向、不得将与本专业选拔和培养无合理相关性的列为招考方向。高职(专科)的招考方向原则上以相应专业目录中列举的专业方向为准。

    [/ol]  2.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高校艺术类专业应综合考虑考生艺术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择优选拔录取。同一高校同一专业(含同一专业下设各招考方向)应采用同一种录取办法。高校应于报名考试前向社会公布学校艺术类专业的招生办法、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等信息;设立招考方向的专业,应分别公布各招考方向的招生计划和考核办法。有关高校的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专业若无艺术专业考核要求,可不组织专业考试(须提前向社会公布并告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

      3.艺术类专业考试。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统考和校考。其中,省级统考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独立或联合组织,校考由招生院校组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为本行政区域内考生组织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省级统考,有条件的省份还应组织其他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2019年要创造条件组织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类)省级统考。省级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确有必要补充考核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应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省级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高校可组织校考。
      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以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为指导,考虑高校人才选拔需求,合理细分统考科类(如音乐类统考应区分声乐、器乐种类,舞蹈类统考应区分舞蹈种类)并公布其对应的艺术类专业范围。推进省级统考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探索和建立公平、科学、合理、有效的测试方式和评价机制,严格控制合格生源规模和比例,确保统考质量。统考成绩发布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须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布各科类考试科目、成绩分布等统计信息,并尽量满足不同层次、类别高校选拔需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得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中组织非艺术类专业考试。
      高校应在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中明确告知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级统考的类别。若高校对省级统考科类所对应的艺术类专业范围持有不同意见,应主动与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沟通,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向社会公布。高校须按照高考考务工作管理规定组织校考,制订和完善确保考试安全的工作方案,严格加强试卷安全保密管理、考生进场检查和考试监督管理。确需在校外设置考点的高校,须向拟设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并提交校考专业、招考方向、考试科目及考务安排等材料,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后,按当地规定开展相关考务工作,并主动接受其监督,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设考点。高校应统筹校内外考点管理,确保校内外考点的组考工作标准一致、程序一致、监管一致。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统筹管理辖区内所有校考考点,指导和监督有关高校规范组考。对于出现违规设立招考方向或安排不当考试科目等情况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拒绝高校在当地设点或者责令纠正。高校确定的校考合格人数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
          
           4.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要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因地制宜、分类划定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本省(区、市)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逐步提高艺术学理论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不含表演)有关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2019年起中央部门高校的相关专业不得低于普通专业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本省(区、市)普通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录取期间,各省(区、市)和高校不得为了完成招生计划而降低初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5.艺术类专业投档模式。艺术类专业录取工作安排在各省(区、市)相应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集中录取。鼓励各省(区、市)积极推进在艺术类专业试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增加高校和考生的双向选择机会,提高考生志愿匹配率和满意度,更好地满足高校艺术人才选拔需求。试点开展艺术类专业一档多投模式的省份,应统筹兼顾,适当提前投档工作时间。

      6.单独考试招生试点工作要求。按照遵循艺术教育规律、严格规范管理的原则,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名单另外公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2018年继续开展试点工作,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可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跨省组织专业校考,可自主划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自划线),其他事项均执行教育部统一要求。上述高校要认真研究各省(区、市)考试招生方案,按照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严谨、规范制订本校招生章程,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备案。高校要详细、准确告知考生应知须知的内容及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事项(如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须逐省明确考生参加专业课省级统考科类、参加校考的资格要求、录取规则、专业合格线、自划线划定办法等)。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以及高考考试科目、成绩呈现方式特殊的省份,高校要单独明确相关要求;录取时应在本校网站公布高考文化课成绩自划线,自划线原则上不得低于生源省份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及设计学类等专业应提高要求,舞蹈表演、表演(戏曲方向)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

      7.相关专业录取办法。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执行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须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在普通专业批次录取。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凡省级统考涵盖的专业,学校不得组织校考),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允许开展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招生的高校,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普通本科批次或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上海市、浙江省,按当地普通专业录取有关政策执行。与上述专业对应的相关高职(专科)专业,由各省(区、市)参照上述要求制订办法。

      8.艺术类学生管理。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权威解读:教育部2018年艺考政策



      教育部正式发布《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要求》,其中对于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相关规定可点击链接查看: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要求
      将对该政策逐条进行解读,如下:
      1.艺术类专业范围。
      这一条主要是针对高校的,规范高校艺术类招生,与考生基本没什么关系,也没有重要的事项。
      2.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有关高校的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专业若无艺术专业考核要求,可不组织专业考试(须提前向社会公布并告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
      这句话的言外之意,教育部要求高校的艺术史论和戏剧影视文学等专业要么组织校考,要么按照普通类招生。如果按照普通类招生就惨了,因为这样就是艺考生和普通文理类考生直接竞争,拼高考文化成绩了,那艺考生肯定拼不过。
      3.艺术类专业考试。
      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为本行政区域内考生组织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省级统考,有条件的省份还应组织其他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2019年要创造条件组织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类)省级统考。就是要求各省尽量把艺术类专业都纳入到省统考,总的来说是希望规范艺考。一些省份已经跟进了,例如2018年天津市新增舞蹈学类、体育舞蹈类、戏剧影视学类统考 ,山东省新增文学编导统考。但是还有很多省份没有组织音乐、舞蹈、播音等专业统考,这次是明确划定了时间表。例如北京市、吉林省目前只有美术统考,新疆只有美术、音乐统考;同时,编导类近几年考生数量迅猛增加,但是还有不少省份没有设置编导类省统考。
      统考类别增加是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是这些没有纳入统考专业的考试,一旦纳入了省统考,考生以后不用一所学校一所学校去参加校考了,可以节省不少时间、精力、金钱。但是坏处也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有可能又回到“两考定终身”,即专业联考+文化高考,一旦被纳入统考,意味着多数院校的该专业将取消校考,承认省统考成绩。
      高校应统筹校内外考点管理,确保校内外考点的组考工作标准一致、程序一致、监管一致。这句话似乎隐藏着猫腻,是不是以前校内、校外考点是区别对待的呢?比如在校内考点的打分比较松,校外考点的打分比较紧?不得而知。但从各大美院、音乐学院、重点艺术学院的考试情况似乎可以看出,多数考生还是热衷于去校内考点参加校考。
      4.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要求。
      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因地制宜、分类划定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本省(区、市)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逐步提高艺术学理论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不含表演)有关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2019年起中央部门高校的相关专业不得低于普通专业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本省(区、市)普通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录取期间,各省(区、市)和高校不得为了完成招生计划而降低初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本科线不低于二本线的65%,艺术类专科线不得低于普通专科的70%,这是2013年艺考改革就定下来的基调,没有什么新鲜的。但是后面这句:逐步提高艺术学理论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不含表演)有关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2019年起中央部门高校(小编在文末提供这个名单)的相关专业不得低于普通专业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这句话非常重要,2019年中央部属高校的艺术学理论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不含表演)将提高到普通本科批次线,就是说和文理二本线一样了,其实最可能是文理一本线,因为部属高校绝大多数都是重点大学。要报考部属高校(基本都是重点大学)的艺术学理论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不含表演)专业,文化课成绩就要非常好了。
      5.艺术类专业投档模式。
      积极推进在艺术类专业试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这一条对于艺考生来说是利好了,这样可以提高录取率,也可以提高考生的选择范围。同时对高分考生(指的是投档分,如果投档分是文化分的省份,那么高分考生指的就是文化高分考生;投档分是省统考专业分的,那高分考生指的就是省统考高分考生;投档分是综合分的,那高分考生指的就是投档成绩高分考生)是绝对的利好,因为平行志愿还有一个别称,叫做分数优先,就是保护高分考生。
      6.单独考试招生试点工作要求。
      这一条主要是针对“经教育部批准的30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15所参照院校”,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可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跨省组织专业校考,可自主划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自划线),自划线原则上不得低于生源省份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及设计学类等专业应提高要求,舞蹈表演、表演(戏曲方向)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
      在前几年,这40多所高校的自划线是不受各省的省控线所限制的,但这两年已经要求不得低于生源省份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很明显就是提高了文化课要求。同时还要求这40多所高校的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及设计学类等专业文化自划线应提高要求,舞蹈表演、表演(戏曲方向)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
      简单地总结,就是艺术名校的文化课分数线还要提高!
      7.相关专业录取办法。
      这一条是针对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安排在普通专业批次录取,也就是说最终按照高考成绩录取,且文化成绩不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也就是说要么达到普通本科线(一本、二本或三本线)。如果单独组织校考的,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普通本科批次或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8.艺术类学生管理。
      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所以艺考生就别指望考生大学,转专业到什么工商管理、会计、金融、计算机等专业去了,没戏。但还有“曲线救国”的办法,就是在大学里面考第二专业或者第二学位。





      附件:中央部属院校名单汇总

      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75所)
      北京市(24所):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中央音乐学院 中央戏剧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华北电力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上海市(8所):
      复旦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东华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江苏省(7所):
      南京农业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东南大学 河海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江南大学 南京大学

      湖北省(7所):
      武汉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陕西省(5所):
      长安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四川省(4所):
      四川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山东省(3所):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吉林省(2所):
      吉林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广东省(2所):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辽宁省(2所):
      东北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天津市(2所):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湖南省(2所):
      中南大学 湖南大学

      重庆市(2所):
      重庆大学 西南大学

      黑龙江(1所):
      东北林业大学

      安徽省(1所):
      合肥工业大学

      浙江省(1所):
      浙江大学

      甘肃省(1所):
      兰州大学

      福建省(1所):
      厦门大学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直属高等学校(2所)
      福建省(1所):华侨大学
      广东省(1所):暨南大学

      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高等学校(7所)
      北京市(2所):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江苏省(2所):南京理工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黑龙江(2所):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陕西省(1所):西北工业大学

      中央军事委员会直属高等学校(2所)
      北京市(1所):国防大学
      长沙市(1所):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直属高等学校(6所)
      北京市(1所):中央民族大学
      湖北省(1所):中南民族大学
      四川省(1所):西南民族大学
      甘肃省(1所):西北民族大学
      宁夏区(1所):北方民族大学
      辽宁省(1所):大连民族学院

      公安部直属高等学校(5所)
      北京市(1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辽宁省(1所):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河北省(1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河南省(1所):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浙江省(1所):公安海警学院

      中国科学院直属高等学校(1所)
      安徽省(1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交通运输部直属高等学校(1所)
      辽宁省(1所):大连海事大学

      共青团中央委员会直属高等学校(1所)
      北京市(1所):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外交部直属高等学校(1所)
          北京市(1所):外交学院

      司法部直属高等学校(1所)
          河北省(1所):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卫生部直属高等学校(1所)北京市(1所)
          北京协和医学院(原中国协和医科大学)

      国家体育总局直属高等学校(1所)
          北京市(1所):北京体育大学

      中共中央办公厅直属高等学校(1所)
          北京市(1所):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中华全国总工会直属高等学校(1所)
          北京市(1所):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中华妇女联合会直属高等学校(1所)
          北京市(1所):中华女子学院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直属高等学校(3所)
      天津市(1所):中国民航大学
      四川省(1所):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广东省(1所):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直属高等学校(1所)
          河北省(1所):华北科技学院

      中国地震局直属高等学校(1所)
          河北省(1所):防灾科技学院

      中国海关总署直属高等学校(1所)
          上海市(1所):上海海关学院

      国家林业局直属高等学校(1所)
          江苏省(1所):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北京榕艺学堂
    榕根绿荫   艺脉相传
    微信公众号 :rongyixuet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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